折價收購股權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長期投資
貸:投資收益
舉例說明:
【例】A公司以本企業20%的股權(股本1000萬,公允價值為5700萬元)和300萬元現金作為支付對價,收購C公司持有的B公司80%的股權(計稅基礎1000萬元,公允價值6000萬元).由于A公司收購C公司股權的比例大于75%,股權支付占交易總額比例:5700÷6000=95%,大于85%,假定同時符合特殊處理的其他條件.依據財稅〔2009〕59號文件規定,C公司可暫不確認轉讓B公司股權的全部轉讓所得,但應確認取得非股權支付額300萬元現金對應的股權轉讓所得,即應確認股權轉讓所得(6000-1000)×(300÷6000)=250(萬元).C公司取得現金資產的計稅基礎應為300萬元,取得A公司股權的計稅基礎應為1000+250-300=950(萬元).
C公司(A和C非同一控制)
借:長期股權投資--A投資 5700
銀行存款 300
貸:長期股權投資--B投資 1000
投資收益 5000

C公司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A計稅基礎為950,投資收益中只確認應納稅所得250,調減應納稅所得額5000-250=4750,假設將來以10000轉讓長期股權投資--A,投資收益10000-5700=4300,而應納稅所得=10000-950=9050,調增應納稅所得額9050-4300=4750.前調減后調增,暫時性差異.
前調減是因為沒有足夠資金付稅,后調增是因為有錢了.
A公司
借:長期股權投資--B 6000
貸:股本 1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4700
銀行存款 300
A公司如果以被收購企業股權950+現金300=1250作為計稅基礎,則A公司將來轉讓該投資反而要多交稅,為什么?因為資本公積溢價是不交企業所得稅的,現在沒有調減,將來卻要調增(這就是個問題,因此收購企業取得被收購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以被收購股權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中的被收購股權應當理解為被C公司購買的A公司股權計稅基礎6000).
關于折價收購股權賬務處理的問題,上述文章用舉例說明的方式拉進行了解答,更有利于讀者的理解,提高舉一反三的能力.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結束了.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