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出納收假鈔如何處理?
答:是由于出納人員的疏忽造成的直接損失,應該由出納賠償.
未賠償時做
借:其他應收款-出納(收款人)
貸:現金
出納賠償后做:
借: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出納(收款人)
出納應該怎樣處理假幣?
出納如何處理假幣
出納人員在收付現金時如發現假幣,應立即送交附近銀行鑒別,由銀行開具沒收憑證,予以沒收處理,如有追查線索的應及時報告就近的公安部門,協助偵破;出納人員如發現可疑錢幣不能斷定真假時,不得隨意加蓋假幣戳記和沒收,應向持幣人說明情況,開具臨時收據,連同可疑錢幣及時報送當地中國假幣沒收權屬于銀行、公安和司法部門.其他單位和個人如發現假幣按上述辦法處理或按當地反假幣法規所規定的辦法辦理.

如何處理殘幣
殘缺人民幣是指有的人民幣由于某種原因明顯缺少了一部分的票幣.
依據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殘缺人民幣兌換辦法》的規定,凡殘缺人民幣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可持幣向銀行營業部門全額兌換:
1.票面殘缺部分不超過1/5,其余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原樣連接者.
2.票面污損、熏焦、水濕、油浸、變色,但能辨別真假,票面完整,或殘缺不超過1/5,票面其余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原樣連接者.
3.凡殘缺人民幣屬于下列情況者,可半額兌換:票面殘缺1/5以上至1/2,其余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原樣連接者,持幣人可到銀行營業部門照原面額的半數兌換.但不得流通使用.
4.凡殘缺人民幣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兌換:
(1)票面殘缺 1/2以上者;
(2)票面污損、熏焦、水濕、變色不能辨別真假者;
(3)故意挖補、涂改、剪貼、拼湊、揭去一面者.
不予兌換的殘缺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收回銷毀,不得流通使用.
關于事業單位出納收假鈔如何處理的問題,文章的解答是應該由出納人員來進行賠償,并做好相應的會計分錄.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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