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補助收入-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一)補貼對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初創企業:
(1)為招用人員連續繳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
(2)與招用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二)申領條件:
1.按初創企業招用人數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每戶企業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2.申領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以申請時實際招用人數核發補貼.申請時間不得超過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4年,逾期不申請的不給予補發.

企業收到政府補貼的會計分錄:
企業收到的政府補貼做賬,有以下兩種處理方法:
1、收到的政府補助用于企業以發生費用 屬于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2、收到的政府補助用于長期資產(如購買固定資產) 屬于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分攤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上述文章關于收到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會計分錄的做法問題進行了示范解答,看完文章,你學會了嗎?如果您還想學習更多會計知識,歡迎訂購我們的課程.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