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抵扣進項發票沖紅會計分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規定,購買方已經抵扣進項后申請沖紅,必須暫依《通知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
借:原材料 ***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抵扣進項稅額的會計分錄:
抵扣進項稅的過程,是不需要做分錄的.
如果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那么月末應交增值稅借方余額,表示進項稅額未抵扣完,有留抵數.

如果銷項稅額大于進項稅額,月末應交增值稅貸方余額,則需要結轉,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應交增值稅可以使用專門的"應交增值稅明細賬",看著就非常清楚了.
進項稅額的計算方式:
進項稅額是指當期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繳納的增值稅稅額.在企業計算時,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后的數字,才是應繳納的增值稅.因此進項稅額的大小直接關系到納稅額的多少.一般在財務報表計算過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進行計算:
進項稅額=(外購原料、燃料、動力)*稅率
進項稅額是已經支付的錢,在編制會計賬戶的時候記在借方.
關于已抵扣進項發票沖紅會計分錄的做法問題,只需要貸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即可.文章還解答了進項稅額的計算問題,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結束了,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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