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銷售額對應的進項稅額怎么計算?
一般情況是按銷售額比例來分灘。
第二十六條 一般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

免稅銷售額怎么計算?
免稅銷售額是指交稅的時候,計稅依據是銷售額減免稅銷售額,再乘以稅率。
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題中“銷售額”均指還原后的“不含增值稅價格”。如果你企業有依照稅法規定免征增值稅的銷售收入的,應當填入“免稅銷售額”中;對于依照稅法規定應當交納增值稅的銷售收入,應當填入“應稅銷售額”中。所以,你應當將“9615.39”填入“應稅銷售額”中即可。
換句話說,就是實際銷售額未達到免稅銷售額時,不交稅,超過時,超過部分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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