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預繳增值稅不開票如何選擇稅率?

2018-04-08 14:2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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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營改增后預繳增值稅不開票的情況,其稅率的選擇與計算,會計學堂給您整理出來了本篇文章,本文將會給您解答,同時還有其相關的規定,如下。

營改增后預繳增值稅不開票如何選擇稅率?

答:會計學堂了解到,營改增之后增值稅的預繳稅率是3%或5%。

應預繳稅款=預收款/(1+適用稅率或征收率)×3%

工程上有兩種稅率:簡易辦法是3%全在是施工地預交,預交稅費=價稅合計/(1+3%)*3%;

另外一種是11%.在施工地預交2%.企業所在地交9%.施工地預交稅費=價稅合計/(1+11%)*2%

營改增后預繳增值稅不開票如何選擇稅率?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按照《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當期銷售額和5%的征收率計算當期應納稅額,抵減已預繳稅款后,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未抵減完的預繳稅款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同時,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隨同增值稅繳納,無論是異地預繳增值稅,還是機構所在地正式申報時實際繳納增值稅,均按照實際繳納的增值稅依照實際繳納所在地適用的稅率(征收率)進行繳納。因此,一個納稅人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可能存在多種稅率(征收率)。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營改增后預繳增值稅不開票選擇稅率的方法,相信您這下應該是比較清楚的了。更多會計方面的干貨,歡迎您多多關注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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