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附帶清單是否需要蓋章?
答:增值稅發票附帶清單是需要蓋章的。
目前稅法中規定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都可匯總開具,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只是對于增值稅普通發票并無強制性要求。所以,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匯總開具清單,也可以用購物小票、自制清單等附件作為稅收憑證,具體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來考慮。
清單的填開:
1、一張發票只允許開一張清單,清單與發票是一一對應的,清單上的商品原則上可以有任意多行。
2、開清單前發票上不能有商品行,填寫完購貨單位信息后,點擊工具條上清單按鈕,進入清單填開的窗口操作,填寫方法與發票的填開相同。
3、填開清單的窗口不能打印清單,清單的打印只能在發票查詢窗口中選擇填開清單的發票號碼由系統查找到所對應的清單,再打印。
4、不能在發票上對“詳見清單”這一欄進行修改。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基本聯次或者基本聯次附加其他聯次構成,基本聯次為3聯,分別為:
1、發票聯,作為購買方核算采購成本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記賬憑證;;
2、抵扣聯,作為購買方報送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和留存備查的憑證;
3、記賬聯,作為銷售方核算銷售收入和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記賬憑證。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增值稅發票附帶清單是否需要蓋章,相信您這下應該清楚了。更多關于會計方面的更多問題,盡在本網站。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