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計提附加稅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答: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已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下的;
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下的,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一般的初創公司都是小規模納稅人。
因此,小規模納稅人,不能用銷項減去進項的方式計算繳納稅金。在計算稅金時,用銷售收入乘以核定的稅率來計算應交增值稅。
銷售實現收入時計提增值稅: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計提附加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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