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數總和折舊計算舉例
年數總和折舊計算舉例如下:
1、有一臺設備,原值78000元,預計殘值2000元,預計可用4年,試用年數總和法計算每年折舊額.
年數總和=1+2+3+4=10.
第一年=(78000-2000)×(4/10)=30400.
第二年=(78000-2000)×(3/10)=22800.
第三年=(78000-2000)×(2/10)=15200.
第四年=(78000-2000)×(1/10)=7600.
2、某企業購進一臺機器,價格為30萬元,預計使用5年,殘值率為5%,采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則求第5年計提的折舊額.
年數總和=1+2+3+4+5=15,殘值=30×5%=1.5(萬元),折舊總和=30-1.5=28.5(萬元).
第1年的折舊額=28.5×5/15=9.5(萬元).
第2年的折舊額=28.5×4/15=7.6(萬元).
第3年折舊額=28.5×3/15=5.7(萬元).
第4年折舊額=28.5×2/15=3.8(萬元).
第5年折舊額=28.5×1/15=1.9(萬元).
年數總和折舊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除以)預使用年限的逐年數字合計.
年折舊率=(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除以)預計使用年限x(預計使用年限+1)/2.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x年折舊率.

年度總和折舊法是什么意思?
年數總和法,是指用固定資產原值減去預計殘值后的凈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稱為折舊率),計算折舊額的一種加速折舊的方法.
年數總和法又稱總和年限法、折舊年限積數法、年數比率法、級數遞減法或年限合計法,是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法的一種.
計算公式
逐年遞減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之總和,假定使用年限為n年,分母即為1+2+3+……+n=n(n+1)÷2,相關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數/年數總和×100%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 月折舊率
采用年數總和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體現了會計的謹慎性原則.
以上詳細介紹了年數總和折舊計算舉例是怎樣的,也介紹了年數總和折舊法是什么意思.作為一名單位的財務工作人員,一定要特別熟練的掌握單位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定要十分熟練的掌握折舊的計算方法,年數總和折舊計算的具體步驟應如本文所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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