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般納稅人的條件是什么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為其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一)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
(二)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
1.收入達標:工業年收入100萬元,商業180萬元;新辦企業不要求;
2.核算健全:要有兩名以上的專業財務人員,要按規定設立總帳、明細帳;要能準確核算增值稅的進項、銷項和應交稅金;要能稅務機關要求建立起相關的出入庫手續,要能按稅務機關要求進行納稅申報和保送各種報表;
3.有真實辦公場所:與營業執照地址一致;稅務局會派專員審查;
4.新辦企業注冊資本要求100萬元以上;老企業50萬元以上.

營改增一般納稅人
(一)應稅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稱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于一般納稅人;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二)混業經營小規模納稅人,應根據申報的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銷售額和提供的應稅服務銷售額分別計算年應稅銷售額.
無論哪項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均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申請不認定一般納稅人.
(三)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成為一般納稅人.
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
(四)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具體認定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總局公告2012年第38號已作出規定).
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1.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2.應當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而未申請的.
以上就是關于成立一般納稅人的條件是什么的全部內容了,同時符合以上條件的納稅人是可以成立一般納稅人的,在上文小編也為你列舉出來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歡迎隨時向我們專業的老師提問,想了解更多會計咨詢,也可以關注會計學堂官網資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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