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和銀行承兌匯票的區別
(一)二者格式和記載的內容不同
(二)二者所體現的內在結算方式不同
(三)二者對各自項下商品交易的要乞降約束不同
(四)二者的流轉方式不同
(五)二者的付款條件和付款期限不同
(六)客戶負擔的費用不同
以上通過對銀行承兌匯票和國內信用證的比較可以看出,銀行承兌匯票和國內信用證二者都是支付結算工具,都有短期融資功效,又各有獨特的地方.銀行承兌匯票從讓渡流通、最終付款方面顯得比較矯捷,而國內信用證將生意雙方合約中的相互約束和貨款支付精密接洽在一路,可以有效制止雙方收款不發貨、收貨不付款的征象,從而保證合約的履行.使用者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結合兩種結算方式的獨特的地方,揚長避短,矯捷選擇,滿足結算需要.

銀行承兌匯票和國內信用證的相同點
(一)從二者的效用看,既然支付工具,又是短期融資工具 銀行承兌匯票和國內信用證均可以用于經濟活動中生意雙方債權、債務的結算,同時可以取代現金完成錢幣的支付.除開有支付結算功效外,和銀行提供的其他支付結算產品相比,二者還有較強的融資功效.
(二)從使用的要求看,二者都要求有真實的貿易違景 由于可以融通資金,銀行要求使用雙方都必須以真實的商品交易為基礎.開立銀行承兌匯票,承兌申請人要出具商品交易合約,連續申請承兌的批發企業還應提供上一次商品交易確已履行的證明,如前手的升值稅發票等:國內信用證也要開證申請人出具雙方購銷合約..
(三)其他相同之處 除開上面所說的兩點外,銀行承兌匯票和國內信用證還有其他諸多相仿之處.如,從最終收取款項的方式看,二者都是收款人(得益人)開戶行通過"委托收款"方式收取貨款,從資金的矯捷方式看,銀行承兌匯票收款人和國內信用證得益人都能通過貼現或議付的方式,提前取得款項,從銀行核算方式看,二者都歸屬表外信貸營業等等.
上文的內容就是信用證和銀行承兌匯票的區別還有相同點,企業需要根據自身情況,來選擇用哪種支付票據,當然,對于票據結算方式來說,也還有其它一些支付票據,如支票,商業匯票等等,有需要了解的同學可以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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