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季報中的季是指哪些月份

2020-06-15 10:5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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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每個企業都需要依法繳納相應的稅費,企業所得稅應該是其中最被大家熟知的,對于所得稅的一些申報事項以及具體的操作辦法我們都應該了解,今天會計學堂小編就想跟大家一起來分析一下:所得稅季報中的季是指哪些月份.

所得稅季報中的季是指哪些月份

季度指的是每年的1-3月份第一季度,4月份申報;4-6月份第二季度,7月份申報;7-9月份第三季度,10月份申報;10-12月份第四季度,1月份申報.

納稅人在季度終了后15 日內,年度終了后45日內,無論盈利或虧損,都應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道送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和年度會計報表;納稅人進行清算時,應當在辦理工商注銷登記之前,向當地主管內稅務機關辦理所得稅申報.納稅人在規定的申報期申報確有困難的,可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延期申報.

企業所得稅實行按月提取,季度交納、全年清算匯繳的辦法;所謂預交,就是按照累計利潤總額乘以稅率減去以前已交稅金,就是需要預交的數額 ,這個數額不是最后的實際數,通過清算匯繳的納稅調整,全年還要通算.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即據以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法定比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屬暫行條例》的規定,2008年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規定一般企業所稅率得稅的稅率為25%.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所得稅季報中的季是指哪些月份

企業所得稅的申報期限與納稅期限是多久?

企業的收入和費用列支要到企業的一個年度結束后才能準確計算出來,但為了保證稅款的均衡入庫,對企業所得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預繳,年終匯算清繳"的辦法征收.

1、預繳企業所得稅期限:為了保證企業所得稅的均衡入庫,主管稅務機關根據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情況確定企業所得稅的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當在月份或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預繳.對納稅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也同樣應在納稅年度終了后15日內完成.

2、匯繳清繳企業所得稅的期限:正常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當于年度終了后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預繳的稅款少于全年應納稅額的,應在匯算清繳期限內結清應補繳的稅款,預繳的稅款超過全年應納稅額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辦理退稅或者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繳納的所得稅;納稅人在年度中間發生解散、破產、撤銷情形的,應在清算前報告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屬算清繳;納稅人在年度中間合并、分立、終止等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停止生產、經營之日起6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當期所得稅匯算清繳.

所得稅季報中的季是指哪些月份?從文中的分析我們可以得知所得稅季報是指將一年分為四個季度了,其中以4.7.10.1這幾個月份為申報的月份,對于所得稅申報具體的一些操作及期限,會計學堂小編也都有在文中提及,希望你能學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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