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維修基金和專項維修資金的區別
1、 適用的對象不同
專項維修資金適用于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而專項維修基金則主要適用于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物業,也適用于非住宅商品房.
2、 交納主體不同
專項維修資金交納的主體是業主,專項維修基金商品住房的交納主體是購房者.
3、 適用范圍不同
專項維修資金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而專項維修基金則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
4、所有權不同
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維修基金商品住房由購房者交納的基金屬于全體業主共同共有.
由此可見,兩者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區別,因此,不能得出"專項維修基金"就是"專項維修資金"的結論.
另外,物業費和維修資金也是不同的.
物業費:物業公司為業主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業主依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所支付的費用,包括管理服務人員的薪金,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以及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綠化養護、秩序維護費用等.
維修資金: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及更新、改造費用.

不繳納物業專項維修基金需要承擔什么法律后?
不繳納違反了國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專項維修資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并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專項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名下. 專項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的比例繳納至物業所在區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基金的具體收取標準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監督設立,由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和使用.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整理的專項維修基金和專項維修資金的區別,其不同主要在于適用的對象、主體等等方面的不同,根本就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至于具體的細節這里就不再多說了,請自行參考上文的分析來進行區分.更多相關知識,請不要錯過我們之后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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