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代母公司履行合同發票怎么開具
按照合同的約定,你應該支付給母公司,發票應該由收到錢的母公司來開,子公司只不過在你的同意下,代表母公司履行合同義務,合同的主體仍然是你和母公司.

分公司簽合同母公司匯款有效嗎
與分公司簽合同由總公司付款,具體由分公司還是總公司付款也可以在簽署的勞動合同之中約定.簽署的合同之中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合同應做到內容合法、條款齊全、文字清楚、表述規范、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明確、期限和數字準確,應包括:
1、合同名稱;
2、甲乙方名稱及地址,經辦人聯系電話;
3、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簽字、合同專用章;
4、合同簽訂日期; 5、標的(內容); 6、數量、質量;
7、價款或酬金(工程計價方法、工程款支付方式);
8、履約方式、地點、費用的承擔;
9、違約責任(甲乙方權利和義務);
10、生效、失效條件;
11、爭議解決的方法;
12、合同的份數及附件;
13、保密條款(視合同性質需要);
14、質量保修協議書;
15、安全協議書;
16、廉政協議書.
母子公司之間發票開具的標準問題
1、按照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至二十一條的規定,母公司代子公司支付的費用,子公司是費用的承擔者,也就是說子公司是購買商品、接受服務的一方,因此銷售方或服務提供方應當將發票開具給子公司而不是母公司.
也就是說子公司以抬頭為母公司名稱的發票作為企業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前扣除憑證,是得不到稅務機關認可的.因此建議由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具發票.
2、如您所述情形,子公司處于籌建期間,若存在母公司為子公司代付費用的情況,最好由子公司與交易對方簽訂合同,發票開具給子公司,母公司代付的款項對方作為保證金先掛賬,將來子公司支付款項后,交易對方將款項退還給母公司.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第二十一條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母公司給子公司開票可以入賬嗎
子公司處于籌備期需要購買物品,發生費用,簽訂合同,前期由母公司代為支付的,個人認為比較可行的辦法是:
1、簽訂的合同,可事先和對方協商,先由母公司簽訂并支付款項,但不開發票.等子公司取得法人實體后,變更合同主體,母公司退款并子公司再付款;或者母公司掛賬,然后子公司直接支付給母公司銷帳,并取得子公司抬頭的發票.
2、找一員工暫支一筆借款,如果所需金額大的可分多次支取,用于前期籌辦的費用支出;等子公司成立后報銷相關費用并將款項歸還母公司銷帳.
子公司代母公司履行合同發票怎么開具的問題今天會計學堂小編就給大家介紹到這里,發票應該由收到錢的母公司來開,子公司只不過在你的同意下,代表母公司履行合同義務,合同的主體仍然是你和母公司,看完大家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繼續和小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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