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收入未達到9萬,還交附加稅嗎

2019-11-29 13:4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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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之前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或季度收入未超過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和附加稅,這個附加稅里包含城建稅嗎?會計學堂小編就2019年收入未達到9萬還交附加稅嗎的問題和大家一起來交流下,希望相關的回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2019年收入未達到9萬,還交附加稅嗎

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50%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地方稅種及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稅的附加稅如何計算

增值稅附加稅是按照國稅增值稅金額分別計算:

城建稅=增值稅*7%.

教育附加=增值稅*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2%.

增值稅附加稅是附加稅的一種,對應于增值稅的,按照增值稅稅額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稅.其納稅義務人與獨立稅相同,但是稅率另有規定,是以增值稅的存在和征收為前提和依據的.通常包括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2019年小規模超30萬附加稅減半征收會計分錄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征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5號)

第三條 關于減征優惠的辦理方式:納稅人自行申報享受減征優惠,不需額外提交資料.

所以,納稅人無需備案及報送資料,按照附件的填表說明在申報表中申報優惠即可.   根據此規定,之前多計提做相反分錄,沖減稅金及附加和應交稅費即可.不應該計入營業外收入.

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2019年收入未達到9萬,還交附加稅嗎

小規模收入未達到起征點,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做?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未達到起征點會計處理:

(1)每月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并確認為應交稅費: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按照機構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計算計提的附加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3)季度末時,達到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損益,建議轉到"營業外收入或其他收益"明細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或其他收益

綜上所述,2019年增值稅附加稅減免優惠是可以將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這三個的范圍免征,如果是增值稅小規模的納稅人,可以在50%幅度內減征納稅.2019年收入未達到9萬還交附加稅嗎的問題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繼續咨詢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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