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認證專票怎么退回
答:購貨方已經認證的發票,被退回時需要按照不同的情況進行處理:
1、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詳見附件),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2、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按照銷項負數發票進行賬務處理.
可以做進項稅轉出,購貨方在稅控開票系統開紅字信息表上傳到國稅,國稅通過后,購貨方提供紅字信息表的編碼給銷售方,銷售方開紅字發票,把庫存商品或者原材料退回就可以.

可以申請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情形
答: 1、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主管稅務機關對一般納稅人填報的《申請單》進行審核后,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通知單》應與《申請單》一一對應.銷售方憑購買方提供的《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防偽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通知單》一一對應.
2、納稅人銷售貨物并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由于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于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有關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3、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比照一般納稅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處理辦法,通知單第二聯交代開稅務機關.
增值稅專票的內容很多,也和日常會計工作息息相關,值得我們研究,今天講解的已認證專票怎么退回大家都明白了嗎,有疑問可以點擊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專業的老師來幫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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