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不在本單位開其出差費用能否稅前扣除

2019-07-03 13:2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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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現在集團公司越來越多,業務越來越復雜,很多時候是需要協同工作的,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思考過,工資不在本單位開其出差費用能否稅前扣除吶?今天會計學堂小編與大家分享哦。

工資不在本單位開其出差費用能否稅前扣除?

《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所得額時扣除。按照上述規定,你公司的員工在你單位不開工資,但如果有證據證明該員工在你企業任職或者受雇且與你企業取得的收入有關系,該員工的日常出差費用和其他的費用可以在公司的稅前扣除。

工資不在本單位開其出差費用能否稅前扣除?

稅前扣除的項目主要指的是什么?

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實際發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稅金:指銷售稅金及附加

(1)六稅一費:已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城建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出口關稅及教育費附加;

(2)增值稅為價外稅,不包含在計稅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時不得扣除。

(3)企業繳納的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已經計入管理費中扣除的,不再作為銷售稅金單獨扣除。

2.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提示: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0%計算限額。

②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工資不在本單位開其出差費用能否稅前扣除?”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該怎么做了。現在協同工作是個大趨勢,會計的專業知識也要跟上哈,如有不明白的,可及時聯系老師,資深老會計為大家在線答疑解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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