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有什么優惠政策?
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的辦法。
(一)實際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年可退還的增值稅或減征的營業稅的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單位所在區縣(含縣級市)適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萬元。
(二)主管稅務機關對符合減免稅條件的納稅人應當按月退還增值稅,本月已交增值稅不足退還的,可在本年度(指納稅年度)內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稅扣除已退增值稅的余額中退還,仍不足退還的可結轉本年度內以后月份退還。
本年度應納稅額小于核定的年度退稅限額的,以本年度應納稅額為限;本年度應納稅額大于核定的年度退稅限額的,以核定的年度退稅限額為限。納稅人本年度應納稅額不足退還的,不得結轉以后年度退還。納稅人本月應退增值稅額按以下公式計算:本月應退增值稅額=納稅人本月實際安置殘疾人員人數×縣級以上稅務機關確定的每位殘疾人員每年可退還增值稅的具體限額÷12
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第09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征管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7〕67號)整理。

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還需要交保障金嗎?
公司招用殘疾人,達到規定的安排比例,不用交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第二條
“保障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于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
“保障金”按屬地原則交納,中央部門所屬單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的有關規定,積極創造條件,逐步達到規定的安排比例。
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是有比較多的優惠政策的,因為這些政策所有的管理者也愿意聘請殘疾人安排他們就業。看完上文,那么小編關于問題“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有什么優惠政策?”就介紹到這里。你掌握了嗎?如果想加強會計實操技能,可以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聯系,可以多多跟我們會計學堂的老會計交流心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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