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應稅消費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2019-06-23 10:3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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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會計人員我們都知道消費稅納稅義務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那么進口應稅消費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該如何確定?小編和大家一起聊聊吧。

進口應稅消費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納稅人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當自海關填發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

進口應稅消費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

納稅人生產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

① 納稅人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② 納稅人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③ 納稅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發出應稅消費品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④ 納稅人采取其他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

2、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3、納稅人零售金銀首飾,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貨款或取得銷貨憑證的當天;用于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的金銀首飾,為移送當天;帶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銀首飾為受托方交貨的當天。

4、納稅人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貨的當天。

5、納稅人進口的應稅消費品(不含金銀首飾),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以上內容就是關于進口應稅消費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全部資料了,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當自海關填發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如果在工作中遇到什么會計方面的問題,歡迎你來會計學堂進行提問或者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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