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成立境外企業經營所得申報個稅
答:個人取得境外收入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但納稅人情形不同,其納稅方式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1、 單位代扣代繳:納稅人受雇于中國境內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及政府部門并派往境外工作,其所得由境內派出單位支付或負擔的,稅款由境內派出單位負責代扣代繳。其所得由境外任職、受雇的中方機構支付、負擔的,可委托其境內派出(投資)機構代征稅款。
2、自行申報:境外所得來源于兩處以上的或者取得境外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代征人的個人,需自行申報并交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在境外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能提供境外稅務機關填發的完稅憑證原件的,準予按照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從應納稅額中抵扣。但抵免額不得超過該納稅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從其應納稅額中抵免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申報納稅。

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范圍
1、工資、薪金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5、經營所得。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財產租賃所得。
8、財產轉讓所得。
2018年8月31日,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起征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起征點和稅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詳細介紹了個人成立境外企業經營所得申報個稅怎么進行,也介紹了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范圍。作為一名企業的會計人員,一定要明白,個人獨資企業的境外所得,也是需要繳納個稅的。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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