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額未達標一般納稅人要被取消資格嗎

2019-06-15 11:1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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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小規模納稅人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轉為一般納稅人,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考慮過銷售額未達標一般納稅人是否要被取消資格吶?會計學堂小編就與大家一起分享哈。

銷售額未達標一般納稅人要被取消資格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10〕40號)第十五條規定,納稅輔導期內,主管稅務機關未發現納稅人存在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或其他需要立案查處的稅收違法行為的,從期滿的次月起不再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主管稅務機關應制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發現輔導期納稅人存在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或其他需要立案查處的稅收違法行為的,從期滿的次月起按照本規定重新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主管稅務機關應制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因此,增值稅輔導期一般納稅人期滿后應稅銷售額達不到一般納稅人標準不會被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但要根據第十五條規定視不同情況進行后續管理。

銷售額未達標一般納稅人要被取消資格嗎?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證抵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3]第134號)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3]38號)第二條的第一款規定: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貨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貨物并收取加工費的業務。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3]第134號)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非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用于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三)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

(五)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固定資產的修理支出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銷售額未達標一般納稅人要被取消資格嗎?”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該怎么處理了。很多公司都希望成為一般納稅人,因為可以抵扣進項稅,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及時聯系老師,資深老會計為大家在線答疑解惑,為你排憂解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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