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規定取得發票是否要受處罰?

2019-05-10 14:1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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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是有很多相關規定的,像未按規定取得發票這個是要受到處罰的,收到什么處罰呢?稅局會要求單位限期修改,之后還會處罰一萬元錢,對于這個內容大家不知道怎么處理的,可以看下文的相關條例。

未按規定取得發票是否要受處罰?

未按規定取得發票的處罰根據發票管理法規定,納稅人有下列屬于未按規定取得發票的行為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罰款:(1)應取得而未取得的發票;(2)取得不符合規定的發票;(3)取得發票時要求開票方或自行變更品名、金額或增值稅額;(4)自行填開發票入帳;(5)其他未按規定取得發票的行為。

如果未按規定開發票清單,將受到什么處罰?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二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未按規定取得發票是否要受處罰?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第十一條規定“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一)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 購貨方的行為,可認定為未按規定取得發票。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六章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據此,其對不符合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要求應拒收而未拒收的行為,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未按規定取得發票是否要受處罰?上文介紹了兩個發票的標準做法,沒有按照這個做法的都是有處罰的,對此大家還有疑問的,可以點擊窗口咨詢在線老師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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