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的從租計征,從價計征是如何操作的?

2019-05-07 12:5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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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是近兩年的熱點之一,像重慶等地方都開始繳納房產稅了,有很多朋友就有這種疑問房產稅的從租計征,從價計征是如何操作的?下面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介紹這個這個內容,看試用哪種計征方式比較好,具體請看下文!

房產稅的從租計征,從價計征是如何操作的?

1、個人認為只要判斷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是否為同一人,即可判定相應的計征方式。

2、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從價計征。所有權人自己使用房屋收益,產權所有人按照:年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X(1-扣除比例)X1.2%計算繳納房產稅。

3、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從租計征。第三人支付對價而獲得使用權,產權所有人按照:年應納稅額=租金收入X12%(個人4%)計算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什么情況下使用從價計征?

一、從價計征: 按照房產余值征稅的,稱為從價計征。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稅法規定的減除幅度內自行確定。這樣規定,既有利于各地區根據本地情況,因地制宜地確定計稅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稅收負擔,簡化計算手續,提高征管效率。

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等,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房產稅的從租計征,從價計征是如何操作的?

二、從租計征: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稱為從租計征。

注意:

1.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對投資聯營的房產,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予以區別對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收取固定收入,應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繳房產稅。

2.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計算征收,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時,如中央空調設備已計算在房產原值之中,則房產原值應包括中央調設備;舊房安裝空調設備,一般都作單項固定資產入賬,不應計入房產原值。

房產稅的從租計征,從價計征是如何操作的?上文介紹了兩個計征方法的注意點,以及概念,至于計征方法,就是看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否為同一個人,是的話那就是從價計征,不是就是從租計征,更多稅務內容,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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