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加工及委托加工的賬務處理
一、受托加工的賬務處理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資時:
可不作會計處理,但對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資要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記錄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減.
2.將受托的材料發到生產車間加工后,將人工、輔助材料等記:
借:生產成本
貸:制造費用等
3.加工完成入庫時,結轉本批加工成本
借:庫存商品-受托加工產品
貸:生產成本
4.將加工完成的產品交付,并開出發票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如果涉及消費稅的,要代扣代繳消費稅)
5.在備查簿上登記受托加工材料物資收付情況,并結轉庫存商品:
借:營業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受托加工產品
二、委托加工的賬務處理
1.轉材料到加工單位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2.計算支付加工費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如果加工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
貸:應付賬款
3.收回加工完成產品
借:庫存商品
貸:委托加工物資(包括材料及加工費)
注:
①凡屬于加工物資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其所負擔的消費稅計入加工物資成本.
②凡屬于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的,其所付的消費稅先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按規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費品銷售后所負擔的消費稅.

委托加工物資賬務處理
1、發出委托加工物資與支付加工費用
發給外單位加工的物資,按實際成本,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貸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
按支付加工費用、應負擔的運雜費等,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物資,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銷售的)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收回后用于繼續加工的),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例1】公司2007年3月20日委托北海公司加工包裝木箱一批,發出木材的實際成本為150000元.
借:委托加工物資 150000
貸:原材料--材料150000
【例2】承上例公司2007年5月10日支付給大地公司的加工費12000元,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2040元.
借:委托加工物資 12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040
貸:銀行存款 14040
2、收回委托加工物資
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物資和剩余的物資,按加工收回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余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
【例】公司2007年5月16日將委托大地公司加工的包裝木箱收回,按實際成本160000元驗收入庫.受托加工單位退回一部分木材的實際成本2000元,已驗收入庫.
退回的木材:
借:原材料 2000
貸:委托加工物資2000
加工完成的包裝物驗收入庫:
借:周轉材料--包裝物 160000
貸:委托加工物資 160000
以上是會計學堂小編整理的受托加工及委托加工的賬務處理方法,大家有發現它們之間的區別與聯系嗎?在學習時,如遇困難記得還有我們的在線答疑老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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