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確定核定征收企業的計稅收入額?

2019-01-08 13:4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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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如采取的是核定征收稅費方式的話,每個月在交稅之前還需要計算清楚當月稅收收入額,確定具體的收入額是多少然后再計算出當月應算的稅費.那么,怎么確定核定征收企業的計稅收入額?

怎么確定核定征收企業的計稅收入額

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規定,應稅收入額乘以應稅所得率,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再用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計算出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實施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納稅人來說就意味著按收入乘以"附征率".假如對當地某行業的應稅所得率確定為10%,就等于"附征率"為2.5%.因此,無論是稅務機關,還是納稅人,對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只要將計稅收入判定正確,就不會出現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77號)規定,"應稅收入額"等于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后的余額.其中,收入總額為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

關于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確定收入問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至二十五條規定得十分詳細,這里不再贅述.但要說明的是,如權益性投資收益,雖然是收入總額組成部分,但它屬于"免稅收入",應當減除;如果取得財政性資金,首先要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文件進行判定,如果滿足該文件規定的條件,屬于"不征稅收入"的,也要減除.如果不滿足條件,則屬于計稅收入.

現在有些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進行"營改增",在繳納增值稅時,對小規模納稅人按3%的稅率繳納增值稅,計算方法為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這時,產生的增值稅稅額已經不包含在收入中,所以,在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計算收入中,應不包含增值稅額.

另外,對小微企業月收入不達2萬元免增值稅,《財政部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3〕24號)規定,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并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營業外收入.那么,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收入是否包含這部分營業外收入中的增值稅?筆者認為,應當包含.可判定為"補貼收入",也可以判定為不滿足條件的"財政資金".

還有一些納稅人咨詢: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處置固定資產時有"處置收入",還有"凈收入",如何確認計稅收入?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所稱轉讓財產收入,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和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從這個角度分析,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如果處置固定資產,應以處置收入作為計稅收入.

怎么確定核定征收企業的計稅收入額?

核定征收的方式有哪些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額征收和核定應納稅所得率征收兩種辦法:

(1)定額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稅額;

(2)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等項目的實際發生額,按預先核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繳納所得稅.

《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3.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4.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5.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6.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對未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以及臨時從事經營的納稅人,由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納稅額,責令繳納.

納稅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采用下列一種或者幾種方法核定其應納稅額:

1.參照當地同類行業或者類似行業中經營規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納稅人的稅負水平核定;

2.按照營業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稅務機關核定征收稅款要遵循法定的權限和程序,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例如對個體工商戶核定征收稅款的,必須遵循法定的程序,即業戶自報、典型調查、定額核定、下達定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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