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怎么納稅調整
按稅法規定的計稅基礎,和按會計準則的資產賬面價值進行對比.確認遞延所得稅額.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辦公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五)電子設備,為3年.
如果你公司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正好和稅法規定一致,則不需要做納稅調整.但很多時候實物折舊年限和稅法要求不一致,則需要做納稅調整,舉例如下:
假設你公司有個辦公桌,9000元,無殘值,按3年攤銷.

一年的折舊=9000/3=3000而稅法規定的辦公家具折舊年限為5年那么,稅收準予稅前扣除的折舊=9000/5=1800第一年納稅調增 3000-1800=1200
第二年納稅調增 1200
第三年納稅調增 1200
第四年納稅調減 1800
第五年納稅調減 1800
賬務處理:計提折舊時
借:銷售費用-折舊費 3000
貸:累計折舊 3000
第一年納稅調增:1200第一年調增交企業所得稅1200*25%=300
借:所得稅費用 300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300
計提折舊分錄都一樣第二年、第三年所得稅費用的分錄也一樣第三年的遞延所得稅負債余額=300+300+300=900
第四年納稅調減1800
第四年調減企業所得稅1800*25%=450
借:所得稅費用 -450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450
第五年分錄一樣
第五年遞延所得稅負債=-450-450+900=0
賬務剛好處理完畢《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固定資產確定計稅基礎的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1)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3)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4)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5)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6)改建的固定資產,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怎么納稅調整?固定資產折舊是有年限的,不同的物品有不同的折舊時限.如大家還有其他問題可在線咨詢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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