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增值稅合并納稅方法指南及注意事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23號公告,2016年5月1日新納入營改增范圍的納稅人(簡稱試點納稅人),2016年6月份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延長至2016年6月27日。
實行按季申報的原營業稅納稅人,2016年5月申報期內,向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稅款所屬期為4月份的營業稅;2016年7月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稅款所屬期為5、6月份的增值稅。
營改增后增值稅合并納稅流程,如下:
1、網上抄稅:將IC卡芯片正面朝上插入專用讀卡器——點網上抄稅。
2、上國稅網—申報征收—進入申報—上傳文件:描述、申報文件—繳稅。
3、網上清卡。

納稅的基本步驟操作
1、納稅人領取營業執照后,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由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
2、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后,應確定辦稅主管領導、主管會計、主管辦稅人員。按照發票管理制度的規定購買、使用發票。
3、納稅人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并按規定報送有關報表、資料。
4、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進行納稅自查、并有義務接受稅務機關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
營改增后增值稅合并納稅方法,您現在清楚了沒有?或者您還有不一樣的觀點,歡迎您與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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