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計征房產稅時計稅余值怎么確定?

2018-11-05 16:2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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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計征房產稅時計稅余值怎么確定?企業的房產稅有兩種計征的方式,一個是從價計征,另一個是從租計征.那么今天,會計學堂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講解關于價計征房產稅時計稅余值怎么確定的問題,對此感興趣的朋友不妨閱讀閱讀本文,或許你會有些啟發.

價計征房產稅時計稅余值怎么確定?

1、從價計征: 按照房產余值征稅.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稅法規定的減除幅度內自行確定

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等,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計稅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2、從租計征: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稱為從租計征.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對投資聯營的房產,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予以區別對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收取固定收入,應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繳房產稅.

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計算征收,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價計征房產稅時計稅余值怎么確定?

計稅公式為:

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個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

拓展資料:

1.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對投資聯營的房產,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予以區別對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收取固定收入,應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繳房產稅.

2.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計算征收,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時,如中央空調設備已計算在房產原值之中,則房產原值應包括中央調設備;舊房安裝空調設備,一般都作單項固定資產入賬,不應計入房產原值.

針對價計征房產稅時計稅余值怎么確定的問題,上述文章已經作出了詳細的解答了.看完文章,你能準確的區分它們了嗎?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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