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補繳社保需要扣個人所得稅嗎?

2018-09-19 10:0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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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補繳社保需要扣個人所得稅嗎?個人所得稅跟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是息息相關的,不僅是財務人員需要有全面的了解,普通人對此有一點了解也是很好的,這樣自己也可以知道該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那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解答一下。

個人補繳社保需要扣個人所得稅嗎?

例:現在發放當月工資并一起補發前3個月的工資,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還能否抵扣個人應承擔的社保?如果不能抵扣個人承擔的社保,在補繳社保的那個月份,發放的工資中,能否一并抵扣個人補繳的社保?

根據《安徽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補發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2015年第3號 )規定:“對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因政策性調資、職務晉升、新員工定級、單位籌建期或資金困難等原因補發以前月份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單位應將個人所補發工資、薪金歸屬到工資、薪金所屬月份重新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減去已繳個人所得稅,計算出應補個人所得稅,并于補發工資、薪金當月申報繳納。代扣代繳單位應留存補發工資、薪金相關證明資料備查。”

因此,若不符合上述文件規定,補發的工資需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一并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可扣除應是當月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部分,分屬補發月份的社保和公積金部分不得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個人補繳社保需要扣個人所得稅嗎?

企業如何對補繳的個人所得稅和罰款進行稅務處理

問:我公司是國有企業,最近稅務稽查得出結論:補繳以前年度的個人所得稅并罰款,(產生個人所得稅的原因是:公司迎來送往時的招待費,如管理費用中的“包”、“化妝品”等)。目前我公司已補繳了個人所得稅并交了罰款,且不可能再向個人收取這筆稅金。對這次的補稅和罰款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取得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715號)第三條規定,根據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現行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為個人支付的個人所得稅款,不得在所得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雇主為雇員承擔全年一次性獎金部分稅款有關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8號)第四條規定,雇主為雇員負擔的個人所得稅款,應屬于個人工資薪金的一部分。凡單獨作為企業管理費列支的,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不得稅前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除了企業為員工個人支付的且未單獨作為管理費列支的個人所得稅可以稅前扣除外,其他情形下,企業為個人支付的個人所得稅,不得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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