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產期間固定資產折舊的會計處理

2018-09-18 14:1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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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的處理不管在初級會計還是中級會計中都是很重要的一個知識點,但其實并不復雜,會計學堂的小編針對停產期間固定資產折舊的會計處理在下文中給出了一些相關的介紹,希望大家能夠找到滿意的處理方法。

停產期間固定資產折舊的會計處理

一、停產期間固定資產需要計提折舊。

企業會計準則第四號——固定資產》規定: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但是,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除外。

從上述的規定來看,會計準則要求對企業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包括在用,未用,出租,出借等固定資產。因此停產期間的企業所有的固定資產,包括生產車間使用的固定資產,均需要計提折舊。

二、、折舊計入哪個科目,視情況而定。

停產期間,管理用的固定資產,應同正常情況一樣,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生產車間使用的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應分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屬于正常停產或季節性停產,停產時間可以合理確定的,計入“制造費用”待開始生產經營時,合理的均攤到開工生產期間。如某生產冰繳淋的工廠,季節性停產四個月,四個月共計提折舊80000元,該折舊,應合理的分攤到正常生產的八個月中。

2、屬于非正常停產,無法合理估計開工時間,也無法估計停產期限,應計入當期損益,即計入“管理費用”或“營業外支出”等科目。

停產期間固定資產折舊的會計處理

停產期間的固定資產折舊如何計提?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準予扣除。

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

(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三)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四)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五)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

(六)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另外,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但是,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除外。

閱讀完上文,相信你對“停產期間固定資產折舊的會計處理”也有了進一步了解,希望各位小伙伴們能夠獨立完整地做賬、記賬,做一個合格的會計人員。學習更多會計做賬實操知識,敬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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