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土地如何計算進項抵扣?
營改增后購買的土地能夠抵扣進項稅嗎?
只能抵押、不能抵扣。但是土地出讓金可以扣除,也是不可抵扣的。
國稅總局2016第18號公告,"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計算銷售額。”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于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業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交通運輸業服務;
4、接受的旅客運輸服務;
5、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但作為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的運輸工具和租賃服務標的物的除外。

【問】購入土地使用權的進項稅額抵扣問題?
【答】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處理主要區分以下幾種情形:
(1)從政府購入土地,取得的是土地出讓金票據。
①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計算銷售額。
②其他企業不得抵扣,也不得差額納稅。
(2)從其他納稅人購入土地使用權。
①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后進項稅額正常抵扣。
②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確認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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