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估的成本如何做憑證?
一般情況下,成本應以實際發生額予以確認,如果將要發生的成本能夠確實可靠地估計并計量的話,也可以在當月按估計值入賬,譬如月末,在發票未到,貨物已到的情況下,應該暫估相關原材料或物資暫時入帳,待下月初應將此分錄按暫估金額紅字沖回。待發票到達后按實際發票列明金額處理。
例:11月13日購進A材料一批,驗收入庫數量10T,至月末結賬時發票仍未到,貨款未付。12月10日收到A材料發票,并支付價款120000.00元。
1.11月30日
借:原材料——A材料 117000元
貸:應付帳款 117000元(暫估值,根據上月購進同類材料價確認)
2.12月1日
借:原材料——A材料 - ××元
貸:應付帳款 - ××元
3.12月10日
借:原材料——A材料 120000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0400
貸:銀行存款 140400元

上月已做暫估入庫,本月如何做分錄?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對于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商品,但發票尚未收到的,企業應當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如合同協議價格、當月或者近期同類商品的購進成本、當月或者近期類似商品的購進成本、同類商品同流通環節當期市場價格、售價*預計或平均成本率、等)暫估入賬.
上月已做暫估入庫,次月初,沖回暫估入庫成本,以紅字編制如下分錄: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取得發票后,編制正式入帳分錄: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公司 等
暫估的成本如何做憑證其實并不困難,這些都是會計的基礎知識,只要你細心閱讀上文、認真分析應該就能學會。關注會計學堂,會計財務知識盡在你的掌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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