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贈送的商品時采購方如何記賬?
《關于自產自用的產品視同銷售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的復函》的相關規定:企業將自已生產的產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性機構、捐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等方面,是一種內部結轉關系,不存在銷售行為,不符合銷售成立的條件。因此,會計上不作銷售處理,而按成本轉帳;《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作為投資、集體福利消費、贈送他人等,應視同銷售物資計算應交增值稅,借記“在建工程”、“應付職工薪酬”“營業外支出”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贈送xx公司B產品,做會計處理為:
借:銷售費用
貸:庫存商品—B產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向xx公司出售20000元A產品,做會計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234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400
根據商品銷售成本的結轉,有隨銷售隨結轉和定期結轉兩種做法。隨銷售隨結轉即在商品銷售的同時結轉成本,定期結轉一般在月終一次結轉成本。不知道你公司運用的是哪一種商品銷售成本的結轉方法。

商品銷售成本的結轉,做會計處理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A
庫存商品-B
接受無償贈送的商品如何做賬?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如果取得增值稅進項稅票抵扣聯的話
貸:營業外收入
如果沒有取得增值稅進項稅票抵扣聯,則:
借:庫存商品
貸:營業外收入
日后該收入與企業其他收入一起交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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