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代銷商品確認手續費收入如何納稅?
委托代銷商品收取手續費,主要有視同買斷和收取手續費兩種方式,根據現行的稅收規定,一般納稅人受托方按照兩種方式取得的手續費收入都應繳納,但是不是營業稅!
1.視同買斷
即由委托單位和受托單位簽訂協議,委托單位按協議收取所代銷的貨款,實際售價可由受托單位自定,實際售價與協議價之間的差額歸受托單位所有.委托單位將商品交付給受托單位時,商品所有權上的風險和報酬并未轉移給受托單位,委托單位在交付商品時,不確認收入,只有在受托單位將商品銷售后,收到受托單位的代銷清單時,再確認收入.
當委托單位向受托單位發出代銷商品時,按商品的進價或售價(采用售價金額核算的企業)借記"委托代銷商品"賬戶,貸記"庫存商品"賬戶.委托單位收到受托單位的代銷清單時,按增值稅發票上價稅合計金額借記"應收賬款"賬戶,按協議價貸記"主營業務收入"賬戶,按規定收取的增值稅,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賬戶.

2.收取手續費
即受托單位根據所代銷商品的數量向委托單位收取手續費,這對受托單位來說實際上是一種勞務收入.這種代銷方式與視同買斷相比,主要特點是,受托單位通常應按照委托單位規定的售價銷售,不得自行改變售價.受托單位將商品銷售后,開具代銷清單,并向委托單位交回款項,委托單位應在收到代銷清單時,按銷售價格確認收入,同時支付代銷手續費或受托單位從銷售款中扣除手續費,將余款付給委托單位.
委托單位收到受托單位代銷清單時,按商品含增值稅售價扣除手續費后的差額借記:"應收賬款"賬戶,按代銷手續費借記:"營業費用"賬戶,按不含增值稅售價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按規定收取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賬戶.
例:甲批發企業委托乙零售商店代銷電器商品400件,協議價1900元/件,進價為1700元/件,適用的增值稅率為17%.甲企業應作會計處理如下:
發出代銷商品時:
借:委托代銷商品 680000
貸:庫存商品-電器商品 680000
收到代銷清單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銷商品已全部售出)時:
借:應收賬款 8892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76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29200
收到乙商店付來商品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889200
貸:應收賬款 889200
結轉委托代銷商品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680000
貸:委托代銷商品 680000
上文小編介紹了受托代銷商品確認手續費收入如何納稅這個內容,上文有個例題供大家參考,大家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最適合自己公司的方法,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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