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的電費發票沒拿到怎么做賬?
本月電費已交,未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可以先做帳的。先進成本,稅金不用進,下月再沖回就行。
比如:
已交款,未收到發票:
借:應付賬款--供電局(此數含稅)
貸:銀行存款
但計入成本時是按不含稅計入。
下月收到發票時:
借:預提費用--水電費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頂稅)
貸:應付賬款--供電局

分包從總包方無法取得電費發票的處理:
業主應向企業開具發票,業主為臨時使用發票的,可向稅務機關提供相關資料申請代開發票。企業未取得發票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若干具體措施〉的通知》(國稅發〔2009〕114號)規定:“未按規定取得的合法有效憑據不得在稅前扣除。”該項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但地方上有特殊規定,如:《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蘇地稅規〔2011〕13號)第二十八條規定:“企業與其他企業、個人共用水電的,憑租賃合同、共用水電各方蓋章(或簽字)確認的水電分割單、水電部門開具的水電發票的復印件、付款單據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相信大家看完已經了解了相關的本月的電費發票沒拿到怎么做賬,或者有關聯企業無法給與發票的處理,如大家還有不知道的地方可以點擊窗口,會計學堂老會計為你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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