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的交稅計算怎么做?
企業所得稅是按應納稅所得額(納稅調整后的利潤)計算繳納的。
1、利潤=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業務成本-主營業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2、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3、適用稅率問題:應納稅所得額(納稅調整后的利潤)在3萬元(含)以內的適用18%,在3萬元至10萬元(含)的適用27%,在10萬元以上的適用33%。

例:某企業為居民企業,2008年發生經營業務如下:
(1)取得產品銷售收入4 000萬元。
(2)發生產品銷售成本2 600萬元。
(3)發生銷售費用770萬元(其中廣告費650萬元);管理費用48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25萬元);財務費用60萬元。
(4)銷售稅金160萬元(含增值稅120萬元)。
(5)營業外收人80萬元,營業外支出50萬元(含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貧困山區捐款30萬元,支付稅收滯納金6萬元)。
(6)計入成本、費用中的實發工資總額200萬元、撥繳職工工會經費5萬元、發生職工福利費31萬元、發生職工教育經費7萬元。
要求:計算該企業2008年度實際應納的企業所得稅。
(1)會計利潤總額=4 000+80-2 600-770-480-60-40-50= 80(萬元)
(2)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調增所得額=650-4 000×15%=650-600=50(萬元)
(3)業務招待費調增所得額=25-25×60%=25-15=10(萬元)
4 000×5‰= 20萬元>25×60%=15(萬元)
(4)捐贈支出應調增所得額=30-80×12%=20.4(萬元)
(5)工會經費應調增所得額=5-200×2%=1(萬元)
(6)職工福利費應調增所得額=31-200×14%=3(萬元)
(7)職工教育經費應調增所得額=7-200×2.5%=2(萬元)
(8)應納稅所得額=80+50+10+20.4+6+1+3+2=172.4(萬元)
(9) 2008年應繳企業所得稅=172.4×25%=43.1(萬元)
相信大家看完已經知道了企業所得稅的交稅計算怎么做,本文也為大家舉了詳細的例子,如果還需要更多的財會知識,歡迎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多位老會計在線為大家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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