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開的返利怎么處理?
銷售方:
銷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貨幣資金形式的,支付銷售返利方,根據取得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作為費用處理。
借:營業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在實務操作中,會計處理方法各異,也可以做如下處理: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銀行存款
因為現金返利是在購貨日后發生的,無法注明在同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因此,返利不能沖減增值稅,只能沖減主營業務收入。

銷售返利涉及到的稅務規定:
1、國稅發〔1997〕167號文件規定:“無論是否有平銷行為,因購買貨物而從銷售方取得的各種形式的返還資金,均應依所購貨物的增值稅稅率計算應沖減的進項稅金,并從其取得返還資金當期的進項稅金中予以沖減。”
2、國稅發〔2004〕136號文件進一步明確:“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不征收營業稅。”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詳細解答的多開的返利怎么處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如果還需要更多的財會知識,歡迎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多位老會計在線為大家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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