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無產權地下室財務如何處理
答:以出租使用權名義入賬.
《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規定:
第三十三條 企業單獨建造的停車場所,應作為成本對象單獨核算.利用地下基礎設施形成的停車場所,作為公共配套設施進行處理.
租賃業:
租賃業,是指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場地、房屋、物品、設備或設施等轉讓他人使用的業務.
融資租賃,不按本稅目征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7號)規定:
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造的與清算項目配套的居委會和派出所用房、會所、停車場(庫)、物業管理場所、變電站、熱力站、水廠、文體場館、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醫院、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按以下原則處理:
1.建成后產權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其成本、費用可以扣除;
2.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公用事業單位用于非營利性社會公共事業的,其成本、費用可以扣除;
3.建成后有償轉讓的,應計算收入,并準予扣除成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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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