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達增值稅納稅標準營業收入如何做會計處理?
答:小編認為,對于未達增值稅納稅標準營業收入,可以這樣做會計處理:
轉入營業外收入: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未達到起征點,詳情如下:
1、確認銷售收入時做: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xx單位;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結轉免繳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關于未達增值稅納稅標準營業收入的會計處理,您現在清楚了嗎?在您學習會計中有什么疑問,都可以在我們的學員群里發布您的疑問,我們的老師將會解惑。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