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專利權的增值稅可以抵扣嗎?
購買的專利是用于應稅項目、又取得了專用發票,如果購買方是一般納稅人,則可以抵扣.
專利屬于無形資產,肯定是可以抵扣的,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自2016年5月1日起,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按照規定應當扣繳增值稅的,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為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購進貨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用于《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注釋》所列項目的,不屬于《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所稱的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例題:我公司購入一項專利技術既用于免征增值稅項目的生產,又用于一般應稅項目的生產,請問取得的對方單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進行全額抵扣嗎?
答:可以全額抵扣.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3]106號附件1)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用于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譽、商標、著作權、有形動產租賃,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譽、商標、著作權、有形動產租賃.
因此,公司購入的專利技術既用于增值稅免稅項目又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情況的,該進項稅額準予全部抵扣.
購買專利權的增值稅可以抵扣嗎?上文小編介紹了這個進項稅額是可以全額抵扣的,具體的上文有一個參考案例給大家了解,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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