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取得的補貼需要是否需要交企業所得稅呢?
答:小編認為,對于企業取得的補貼,是需要交企業所得稅的。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 行政事業性收費
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規定:“一、財政性資金
(一)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二)對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準予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三)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按照核定的預算和經費報領關系收到的由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入的財政補助收入,準予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但國務院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綜上所述,企業取得的補貼需要是不需要交企業稅的。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關于企業取得的補貼需要是不需要交企業所得稅的,這點您應該明確了。更多稅務知識,您也可以關注我們的微信號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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