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暫估入賬匯算清繳前收到票的賬務處理
期末倉庫部門收到存貨,但發票未達,倉庫部門按對方送貨單據或合同價格填制一式幾聯暫估入庫單,財務部門以此為附件進行會計處理:
借:"原材料等"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調增是因為材料未收到發票
所以發票是調整的依據
①暫估入賬會計處理為: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X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X

②供應方開具發票,沖回暫估入賬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X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X
暫估事項如果已經在去年進行了賬務處理,無需使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收到發票后按照發票金額進行賬務處理:借 應付款暫估
應加稅金-進項稅額-如果是增值稅發票
貸 應付賬款 -發票全額
如果暫估金額與實際的發票金額有差額,那就需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進行調整了.
存貨暫估入賬匯算清繳前收到票的賬務處理是怎樣的?應該按照原分錄做暫估款的沖回,貸記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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