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以前年的土地增值稅會計分錄

2018-05-24 17:4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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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繳以前年的土地增值稅會計分錄

補繳當年的土地增值稅,包括補繳按照《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預繳土地增值稅

一、開發公司等主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的納稅人的會計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補繳以前年的土地增值稅會計分錄

到時補交稅金: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金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的稅務處理,要區分情況:

1. 非房地產企業,以房地產作價入股轉讓到投資聯營企業,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2. 投資、聯營的企業屬于從事房地產開發的,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其建造的商品房進行投資和聯營的,征稅.

3. 土地增值稅都是由土地所有方繳納的.需要做評估報告,確定增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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