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的附加費如何轉到其他應付款?
答:相關分錄如下:
計提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其他應交款
上繳時:
借:其他應交款
貸:銀行存款
在老會計準則下,應交稅金科目用來核算各項稅;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費不是稅,所以計入其他應付款.
新會計準則規定稅費都在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哪些費用可以計入其他應付款?
答:應計入其他應付款的費用和內容主要包括有:
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
其他應付、暫收款項;
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
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
存入保證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
通常情況下,該科目只核算企業應付其他單位或個人的零星款項;
企業經常發生的應付供應單位的貨款是在"應付帳款"和"應付票據"科目中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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