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利息發票的進項稅能抵扣嗎?

2018-05-17 16:4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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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利息發票的進項稅能抵扣嗎?大家對金融機構一定不陌生,銀行就屬于金融機構的一種。下面小編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理解,搜集了一些相關資料,希望能夠對你們有幫助。

金融機構利息發票的進項稅能抵扣嗎?

如果是貸款利息發票的進項稅,是不可以抵扣的,原則上貸款利息也只是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不開專用發票

金融機構利息發票的進項稅能抵扣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因此,銷售方單獨開的"價外費用--利息收入"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金融機構利息發票的進項稅能抵扣嗎?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所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第一條第(五)項對貸款服務作出了注釋: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各種占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占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后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同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中進一步明確,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金融機構利息發票的進項稅能抵扣嗎?以上是會計學堂的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全部內容,看完后你們都明白了嗎?如果還有其他任何的疑問,都可以前往會計學堂的官網進行進一步的咨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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