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稅系統維護費是否可以全額抵扣
答:是的,根據財稅2012第15號,稅控系統維護費是可以抵減增值稅稅款的。
一般納稅人發生技術維護費,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2.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技術維護費,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服務費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全額抵扣嗎?
具體的規定解答內容如下:
除了稅控系統的維護費(俗稱稅控服務費)可以全額抵扣以外,其他服務費沒有可以全額抵扣的。
財稅[2012]15號: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所以我們可以從上文內容看出,涉稅系統維護費是否可以全額抵扣?答案是不可以的,具體的原因小編也已經給你們大家列舉了,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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