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
個人所得稅是以所得人作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作為扣繳義務人.在實際的工作過程當中,扣繳義務人作為納稅人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納稅人自己負擔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只負有扣繳義務;
(2)扣繳義務人既為納稅人負擔稅款,又負有扣繳義務.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怎么寫?
答:對于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如下:
工資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職工薪酬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貸:庫存現金
上交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會計實例
2001年1月1日,杜斌與事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經營招待所,據合同協議承包期為1年,杜斌全年上交費用20000元,年終招待所實現利潤總額65000元.杜斌應納個人所得稅為:
1.應納稅所得額=承包經營利潤-上交費用-每月費用扣減合計=65000-20000-800×12=35400元
2.應納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35400×30%-4250=6370元
杜斌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自行申報繳納,發包、出租方不作扣繳所得稅的會計處理.發包、出租方在收到杜斌繳來的承包費時,會計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20000
貸:其他收入 20000
以上內容就是由會計學堂為您整理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文章也給您例舉了相關實例,方便您更好的理解,這樣才能真正的掌握其中的精髓,寫出正確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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