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的臨時設施應該如何記賬?
答:根據新企業會計準則是將施工企業的臨時設施并入固定資產會計科目中核算;
施工企業用銀行存款購入的臨時設施,應按購入的實際支出,借記"臨時設施"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對于需要通過建筑安裝才能完成的臨時設施,在搭建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先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發生費用時,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原材料"、"應付工資"等科目;
待到搭建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按建造期間發生的實際成本,再從"在建工程"科目轉入本科目,即借記"臨時設施"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臨時設施的攤銷方法是怎樣的?
答:臨時設施頭工期法和工作量法兩種攤銷方法;
工期法計算公式如下:
臨時設施月攤銷額=臨時設施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月)
工作量法計算公式如下:
每一工作量攤銷額=臨時設施成本×(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
臨時設施月攤銷額=臨時設施當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攤銷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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