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的個人物品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呢?
答:會計學堂認為,進口物品“自用”,用于“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如果符合“增值稅進項稅可抵扣規定”(如增值稅一般納人企業,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則可以抵扣。
進口貨物的納稅人是收貨人或辦理報關手續的單位和個人,也就是誰收貨或者誰辦理報關手續,誰就是進口貨物增值稅的納稅人。
對于進口貨物增值稅的應納稅額,是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13%或17%的適用稅率來計算的,在報關進口時按照海關填發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進口的貨物在國內再銷售的,其銷項稅額可以減去報關進口時繳納的進口環節增值稅。

進口貨物應納增值稅的計算公式和計算順序如下:
進口貨物應納增值稅=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屬于應征消費稅的貨物)
關稅完稅價格(到岸價格)=貨物的買價+起卸前的包裝費、保險費、運費 和其他勞務費
看完了會計學堂給您帶來的進口貨物應納增值稅的計算公式和計算順序,您應該記住了這幾個公式。同時,如果您想練習一下,可以購買我們的課程,我們的課時有相關的習題您可以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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