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出口貨物受托方如何納稅?
答:一般情況下,代理進口或貨物必須要交增值稅;
代理進口貨物的行為,屬于增值稅條例所稱的代購貨物行為,應按增值稅代購貨物的征稅規定執行.
但鑒于代理進口貨物的海關完稅憑證有的開具給委托方,有的開具給受托方的特殊性,對代理進口貨物,以海關開具的完稅憑證上的納稅人為增值稅納稅人.即對報關進口貨物,凡是海關的完稅憑證開具給委托方的,對代理方不征增值稅;凡是海關的完稅憑證開具給代理方的,對代理方應按規定征收增值稅.
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貨物,一律在委托方退(免)稅.

委托方在辦理退稅的時候需要提供的憑證有什么?
答:委托方在申請辦觀返(免)稅時,必須提供以下五種憑證:
①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由受托方開具,并經主管其退稅的稅務機關簽字蓋章后,由受托方交委托方.
②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
③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
④代理出口協議副本.
⑤提供銷售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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